2007年8月1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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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下乡为便民 民工家门领欠薪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金洁琼

  “这么多年了,总算拿到手了。”日前,泰顺法院开通执行绿色通道,为71名农民工执行到已经拖欠6年的工资款。发放当天,民工们激动万分。
  纪相利等71名农民工2001年9月起在当地一水利枢纽工程工地做工,工程承包人赵某、徐某某等拖欠了他们7万余元的工资。追讨无果后,民工们起诉到泰顺县法院。法院判决后,民工们申请强制执行。
  受理强制执行当天,法院就启动“执行绿色通道”,由业务能力强、工作经验丰富的执行员开展工作。
  但被执行人徐某某认为自己只负连带责任,不需支付该笔工资款。在耐心说服教育后,法院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,扣押了徐某某的轿车。看到法院动真格了,徐某某只好去筹集资金。
  5月底,徐某某将首批4万元工资款划拨到法院账户。近日,剩余的几万元工资款也在法院的再三催促下到了账。
  这71名民工主要居住在文成县和泰顺县新浦乡,所欠工资少的只有几十元,多的也不过4000多元。如果让他们自己上法院领取,扣除来回路费,欠薪少的就所剩无几了。为此,泰顺法院实行送款下乡,分别在文成和泰顺县新浦乡两地设立了执行款发放点,71名农民工在家门口领取了拖欠6年的工资。